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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上涨值得深思
更新时间: 2008-10-07
    最近,电监会相关人士表示,8月份CPI(消费者物价指数)下降为电价进一步调整创造了条件,电价与其会适时再度上调。
    8月份CPI出现了比较明显的下降,但这是否意味着可以出台电力调价措施了呢?笔者认为,对这一问题应当慎重。
    首先,价格形势并没有数据反映的那么乐观。虽然CPI连续四个月出现下降,8月份更是下降到5%的警戒线下。但是,一方面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价格上涨幅度仍然保持在两位数以上,价格对老百姓生活的影响仍然比较大;另一方面PPT(生产者物价指数)居高不下,意味着企业生产经营的压力很大,盈利能力下降。此时如果匆忙调整电力价格,势必给居民的生活和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更大的压力。刚刚稳住的CPI有可能因此而反弹,没有稳住的PPT则有可能继续创新高。
    其次,单纯调整电价不利于理顺价格关系。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没有理顺价格关系的产品还有很多,成品油、粮食、农副产品等的价格,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如果只对电价进行调整,而不对其他不合理的价格关系进行同步调整,势必会进一步扭曲现行的价格关系。
    再次,事关民生的价格调整应“先审后调”。中国电监会希望对电力价格调整的主要理由是,电煤价格上涨过快,电力价格却只进行了微调,导致发电企业普遍微亏。这或许是一条不错的理由,但仅有这条理由是不够的。因为,人们对电力企业一直颇有微词,认为电力企业收入过高、福利过好,而煤炭企业职工虽然劳动强度大,危险性大,但收入水平却很低。电煤价格上涨,是为了理顺不合理的价格关系和收入分配关系。电煤价格上涨带来的盈利能力下降,应由电力企业自己消化。事实也是如此,尽管发电企业普遍微亏,但电网企业仍然盈利能力很强,那么为什么不能由电网企业承担一部分责任呢?
    因此,笔者认为,即使需要对电力价格进行调整,也应当对电力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收入分配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审查,看一看电力企业亏损的症结究竟在哪里,在此基础上,再决定是否上调电价。同时,对于那些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调整,应当首先举行听证,让社会民众能够参与其中。否则,单方面的价格调整将难以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新闻网